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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修订出台2021版《用水定额》

时间:2021-06-18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江苏省南京市近年来持续推进《用水定额》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结合《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的通知》(苏水节〔2020〕5号),南京市结合本市实际开展了部分行业用水定额研究,在省已颁布的用水定额基础上,研究制定省定额尚未涵盖的部分行业的用水定额。 

通过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调查调研和相关行业用水评估,本着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原则,南京市水务局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对《南京市用水定额(试行)》(宁水资〔2018〕853号)和《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2019〕144号)中部分行业用水定额进行了调整,并根据管理需要,针对南京市部分工业生产行业制定了用水定额。

2021版的《南京市用水定额》,在省定额的基础上,完善了62项城市生活和公共用水定额,并新制定了18项省定额未作出规定的工业生产行业的用水定额,市定额严于省定额,且更加适用于水平衡测试和商业综合体等行业的综合定额核算工作,成为江苏省用水定额的有效补充,将为南京市的计划和节约用水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和支撑。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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