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山东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山东省节水产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推动节水产业集聚发展、强化节水产品服务供给、完善节水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节水产业支持保障6部分共20条。《实施意见》要求,到2027年,全省节水产业规模比2023年提升30%,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特色园区,打造先进节水装备、新型节水材料、智慧节水管理、现代节水服务四大产业集群,构建“双核两翼、多点支撑”的节水产业空间布局,将山东省建设成为黄河流域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到2035年建成全国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实施意见》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多项创新性措施。围绕推动节水产业集聚发展,提出建立节水产业重点企业名录,到2027年遴选重点企业100家以上,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市建设节水产业园区,推动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纳入现代水网工程体系;针对强化节水产品服务供给,推动节水装备制造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好品山东、节水优品”市场拓展行动,优先支持节水装备制造领域产品纳入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组建山东省节约用水专家库,建设节水服务平台,提升省水文计量检定中心功能,建设国家水资源计量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探索全域合同节水管理,培育一批专业节水服务企业。《实施意见》突出科技支撑作用,提出加强山东省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平台),通过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节水领域先进技术研发,争取更多优秀技术成果纳入《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和“省重大科技成果库”,建设一批节水技术推广载体。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的一揽子措施。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节水产业企业和装备产品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范围,在政府采购中按规定优先或强制采购节水产品。加大国债资金、中央投资争取力度,支持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领域。落实节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绿色金融支持,对节水领域贷款按规定享受相关领域的贷款贴息、担保补助等政策。《实施意见》还提出,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将节水产业列入省“十强产业”“十大创新”“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和相关规划,编制节水产业发展规划,开展节水产业统计调查,成立山东省节约用水协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节水产业联盟,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节水宣传引导,形成推动节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山东省水利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重点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三大领域,健全完善节水产业发展政策、标准、优培、市场和创新五大体系,加快构建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产学研用结合的节水产业发展格局,全面推动山东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