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山东省发挥政府、部门、重点用水行业、全体社会居民四个主体的作用,着力构建节水工作促进机制。
一是政府推动。省市均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的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等主要节水指标纳入对下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省委、省政府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成效纳入督查激励事项,今年对首批纳入督查激励的济南、青岛等5个市各予以200万元奖励。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国家公布的达标县(区)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提高基层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重视。
二是部门联动。省水利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印发“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联合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活动,出台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今年省水利厅与省工信厅联合组织举办全省工业领域先进节水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交流推广会,搭建供需对接和产业发展平台。
三是行业带动。在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一大批节水载体,累计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2535家,省级节水型高校120所,省级节水标杆单位148个,创建国家节水型灌区12处,园区、企业、公共机构等水效领跑者27家,编印全省节水典型案例集萃,征集发布一批先进适用节水技术、高校节水等典型案例,发挥节水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社会行动。建立节水宣传常态化机制,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关键节点,线上线下集中开展节水公益宣传,广泛开展节水志愿服务活动。从今年起,将每年3月22日至4月22日设为全省“节水宣传月”。累计评估公布省级节水教育基地24处,成为面向全社会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