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度各部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进展情况的基础上,6月4日,山东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顺利完成“十三五”目标。经初步统计,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222.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1.72%、13.56%,超额完成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76.59亿立方米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降低18%、10%的目标。规模以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46,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各行业节水成效显著。实施总量强度双控,每年将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逐级下达到市、县。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对水资源超载的4个市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全面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全省共登记取水口66万个,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2020年全省压减地下水10968万立方米,封停(存)地下水井1617眼,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级现行有效节水地方标准22项、用水定额1405个,涉及174个行业类别,实现高耗水行业全覆盖。节水评价制度落地见效,全省有765个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节水评价。建立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将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其他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各类用水单位等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涉及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灌区742家。农业节水方面,规划内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投资220亿元,在沿黄9市65处引黄灌区启动农业节水工程,完善骨干灌排工程和田间节水工程体系,配套计量设施。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870多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发展到近6000万亩,连续18年农业增产增效不增水。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养殖节水减排。工业节水方面,对高耗水行业严格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纳入节水监督检查重点,推动高耗水行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修订了《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对1026家高水耗高能耗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省173家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均已采取自行建设、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或工业企业等方式实现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城镇节水方面,全省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659平方公里。2020年建成绿色建筑达1.38亿平方米,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7.95%。全省有国家节水型城市22个,总数居全国第一,16个设区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19个市县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城市;累计94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占全省县域总数的69%;累计命名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住小区1891家;省直机关和省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建成“山东省节水型单位”,省市县三级具备条件的水行政机关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17所高校被评定为山东首批节水型高校。非常规水利用方面,全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28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8%。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全省在营海水淡化工程31个,产能35.9万吨/日,居全国第二位。节水科技引领方面,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支持一批绿色高效清洁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省自然基金立项支持一批水污染防治领域基础项目。连续发布四期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共向社会推广节水等115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威海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顺利推进,实施一批海水淡化、再生水利用等节水示范工程。节水市场驱动方面,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完善城市供水价格形成机制。16个设区市全部出台城镇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2020年在3个县市开展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272万亩。执行差别化水资源税税率政策,2020年全省水资源税收入31.24亿元。在部分市县开展了水权水市场建设试点。开展了坐便器等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省级抽查蹲/坐便器产品20批次。多部门印发《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节水等重大项目授信4222亿元,发放贷款1148亿元。指导各市发行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专项债券,到位债券资金120亿元。
强化了工作保障。建立了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6个设区市均印发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节水工作协调机制。2019年以来省以上累计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2亿元,统筹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载体建设。争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专项投资11.3亿元。省财政首次投入资金2480万元,支持东营、烟台、潍坊、威海4市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256户企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7.16亿元。将水资源节约集约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印发了《山东省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部分市县和取用水单位进行了抽查。《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列入2021年省人大一类立法项目,计划年内审议。充分发挥宣传主管部门、行业职能部门和主流媒体作用,深入开展节水公益宣传。编印了面向不同层次和人群的节水知识读本,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了节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省、市、县三级组建了节水志愿服务队,建成一批节水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节水进机关、进党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一系列节水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以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广泛进行节水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