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且经省政府同意的综合性节水激励政策文件,山东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的《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助推山东在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的探索上迈进了一大步。
在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人均水平六分之一的山东,完善的价格调节机制如同“指挥棒”一般,在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山东下一步将怎样深化水价改革?财政资金欲如何为节水工作保驾护航?对于那些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民间资本、风险投资可如何参与建设和运营呢?
从根本上改革定价机制
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已成为新发展阶段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制约瓶颈。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印发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中,专门强调要完善价格调节机制,通过扎实有力措施,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集约的节约利用。
在具体操作上,下一步山东准备采取哪些行动,以求逐步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从而倒逼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呢?
“近年来,山东在深化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价格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普遍建立了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完善了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建立健全了农业用水终端计量水价制度,探索建立了区域综合水价制度,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陈有良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不过,目前水价偏低、主客水不同价、水价机制不灵敏等问题依然存在,亟须深化改革。”
据陈有良透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社会节约和集约用水意识明显提升,基本建立充分反映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约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推动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在具体措施上,将建立“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工程供水定价机制。这从根本上改革了定价机制,由按净资产利润率定价改为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核定工程供水价格,允许供水企业获得合理收益,保障工程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全面建立农业用水计量水价制度。改变农业用水计费方式,实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推行水利骨干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制度,维持农业水价基本稳定,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推行农业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陈有良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而在城乡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方面,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山东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基础上,将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持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稳定,进一步调整城镇居民各阶梯水量、水价,适度拉大分档级差,非居民用水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对‘两高’行业实行更加严厉的加价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管网供水价格管理。”陈有良说。
陈有良还透露,山东将持续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落实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和免基本电费等优惠政策,鼓励使用中水等再生水。“并且,强化排污者付费措施。2022年年底前,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1.5元、非居民不低于2.0元,逐步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相当。”
多渠道增加投入
做好节水工作,离不开资金保障。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山东省财政统筹资金220亿元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完成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更是统筹资金1.2亿元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支持和保障全省节水工作开展。
在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玉栋看来,节水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仅靠财政资金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多渠道增加节水工作投入。特别是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据其透露,下一步山东将开展节水项目小额贷款贴息试点调研,在确保必要性和可行性前提下,适时选择条件成熟地区先行试点,对小微企业节水服务项目给予短期贷款利息补贴。“同时,寻求有意向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节水贷’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和节水服务项目等提供贷款支持。并且支持各地利用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节水工程项目建设。”
经济导报记者还获悉,山东将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风险投资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社会力量投资发展的节水项目,将依法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同类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