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时间:2024-11-01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水号召,莱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及《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法规政策,通过普及和更新节水器具,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表率标杆作用。

公共机构数量众多且用水量大,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莱山区作为烟台市的重要区域,拥有众多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这些机构的节水工作对于推动全区乃至全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莱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此次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

为确保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顺利开展,莱山区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将组织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使用获评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或其他达到1级水效的节水器具。

此次莱山区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将为全区乃至全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未来,莱山区将继续坚持节水优先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实践节水新路径、新方法,为构建节水型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责任编辑: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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