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推进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时间:2024-09-27

为进一步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力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作用。按照各级安排部署,高青县水利局、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县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目前,普及更新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公共机构重点核查水嘴、便器、淋浴器、净水机等四类用水器具的相关技术指标,掌握用水器具类别、数量和功能现状,建立用水器具台账。下一步,根据普查情况,各级公共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器具的更新改造计划,确保改造后的用水器具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鼓励学校等公共机构更新节水型洗衣机、洗碗机等,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机构项目优先使用获评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或其他达到1级水效的节水器具,鼓励公共机构统筹开展节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雨水和空调冷凝水等,积极使用智慧节水平台等新技术。同时,县水利局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加强宣传和指导,通过严格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管理等方式督促公共机构完成本次工作。

通过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切实推动落实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内在要求,强化公共机构用水从源头到终端从硬件到管理全过程管控,从而提高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充分发挥公用机构节水表率作用,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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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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