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多措并举落实“四水四定”
时间:2024-09-06
来源:烟台市水利局

2024年3月,烟台市政府印发了《烟台市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四水四定”的基本思路、阶段性工作目标,确定到2025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资源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强化以水而定促发展。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确定土地开发上限,调控人口发展规模,优化产业发展,把经济活动限定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以节水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主要包括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约束、严格河湖生态水量约束、严格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指标约束、严格水资源论证管控约束等工作。到2025年,烟台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7%以上。
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主要包括加快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和山东省市级现代水网示范区建设、加强地下水储备管理、加大再生水配置利用力度、扩大海水淡化水利用规模、推进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强化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主要包括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78以上。
深化节约集约用水集成改革。主要包括推进用水权改革、引导节水产业集成发展、深化水价集成改革等工作。到2025年,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高耗水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
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主要包括保护河湖生态健康、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资源超载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