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水务局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贯活动
时间:2024-05-28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升东明县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5月16日,东明县水务局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开展《条例》宣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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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志愿者们在楼梯间张贴《条例》主题海报,营造良好节水氛围;走向街头,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及过往群众宣讲解读《条例》,普及节水理念和法治思维,增强大家的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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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条例》的宣贯活动有助于提升公众对节水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进一步提升东明县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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