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传活动
时间:2024-08-22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8月14日,烟台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积极开展《条例》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节水宣传手册和节水小礼品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开展节水知识宣传,普及日常生活中一水多用、洗衣、洗浴、厨房用水等节水小妙招,同时讲解《条例》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广大居民充分认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
下一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全民节水、爱水、惜水的氛围,让节水、护水成为烟台高新区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