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入选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时间:2024-07-31 来源:滨州市城乡水务局

7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滨州市等50个城市入选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山东省6个)。

近年来,滨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乡水务局按照“严控黄河水、用足长江水、用好当地水、用活非常规水”的思路,将再生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积极探索再生水利用有效路径,全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出台《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印发《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深化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推动再生水用于工业企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等领域,构建再生水“一水多用”“分质利用”格局。目前,全市已建成再生水厂5座,4座再生水厂正在推进建设,到2026年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7%。

下一步,滨州市将以建设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为契机,坚持目标和问题双导向,计划利用3年时间,聚焦再生水利用配置、规划布局、产输设施、长效机制等方面,奋力打造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滨海平原盐碱区再生水分质利用、高耗水工业城市再生水利用典型模式。


作者:边帅 责任编辑:闫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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