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出台节约用水奖励办法
时间:2023-12-13 来源: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推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完善节水促进机制,调动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2023年10月,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枣庄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对企业、单位、社区、学校、医院等节水载体进行奖励。

按照奖励办法规定,枣庄市将对获省级以上节水载体奖励5万元,获市级先进节水单位奖励2万元,所需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奖励办法的出台,顺应了企业等用水户对于节水载体进行奖补的迫切需求,对于调动各行业创建节水载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动全社会参与节约用水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戴强 责任编辑:闫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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