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多措并举,推动“治税”“节水”相结合
时间:2023-09-26 来源: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目标为导向,将“治税”和“节水”相结合,把水资源节约贯穿税收征管工作始终。聚焦知责明责,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落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实现多层级水资源循环节约利用新能效。

强化组织管理,建立水资源节约循环管理制度体系。

为全面抓实抓细节约用水工作,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成立了节约用水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一是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综合办公楼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6项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相关管理制度,并配备节水管理员,明确了单位内部用水节水目标,淬炼人员基本能力,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制定物业节水目标和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时对用水设施进行巡查和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并要求维修巡检工作需按设备和单元单独制定工作台账。

加强节水技改,建立多层级水资源节约循环设施体系。

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持续加大水资源节约循环配套设施改造。一是办公区域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节水型器具安装率达到100%。二是积极开展节水监控平台建设,机关内部所有水表更换为智能远传水表,实现了用水数据实时监控,通过在线监控平台的预警功能及时解决看不见的“跑冒滴漏”,从而降低单位的水资源浪费。三是深耕节水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了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工程,同步建设雨水收集池和绿化喷灌设施,单位内部绿化用水优先使用雨水,将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随着单位内部节水技术改造的持续开展,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建成,机关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推动“治税”“节水”融合,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加强干部职工以及广大纳税人节水理念的教育引领,厚植“治税”“节水”相融合基础平台。一是结合“治税”“节水”工作实际,将节水工作贯穿税收征管工作始终,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的治水节水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打通“节水”税费优惠政策关。二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建立正确的节水用水理念,养成良好的节水用水习惯。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张贴“节约用水”等节水标语,邀请纳税人、缴费人代表和税务干部共同观看节水视频,参加水平衡测试培训知识讲座,营造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员三方共同参与、人人有责的节水氛围,将节水理念落到实处。

下一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将继续会同相关单位,巩固和扩大节水宣传成果,让节水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爱水、惜水、护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闫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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