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到滨州市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复查组观看了汇报片、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到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滨化集团、葛洲坝水务(滨州)有限公司、北海花园小区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复查组对滨州市在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滨州市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同意滨州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
近年来,滨州市坚持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引,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2.3%、24%和10%,节约用水工作成效明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源水、用水、留水、节水、管水“五水并举”路径,开展“‘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印发《滨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滨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滨州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等多项规划,水务、工信等18部门联合印发《滨州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各部门职责。出台《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有力保障了节水工作顺利开展。统筹推进计划用水管理、非常规水利用、节水载体创建等节水重点工作,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达到556个,2家企业建成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不断筑牢节水根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开展水平衡测试,组织节水监督检查、取用水规范化检查,多形式、多维度开展节水宣传,全力营造节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加大再生水开发力度,出台《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将再生水利用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再生水厂建设,建立工业用水再生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动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城市绿化等领域,构建再生水“一水多用”利用格局,2021年和2022年,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45.89%和51.80%,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