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首个节水激励政策
时间:2023-03-31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建立完善节约用水促进机制,山东省淄博市水利局牵头制定《淄博市落实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市政府同意,3月7日,淄博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淄博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

《措施》重点围绕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价格调节等关键问题,从支持节水载体建设、落实表彰奖励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扩大金融支持范围、拓展社会融资渠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引导水权交易健全水务经理制度等9个方面强化政策集成,完善配套措施,推进改革创新,形成了较为健全、协调配套的节约用水政策体系。

《措施》是淄博市出台的首个综合性节水激励政策,是淄博市探索节约用水促进机制的重大成果。下一步,淄博市水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贯,确保文件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真正达到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推动全行业各领域深度节水控水的目的。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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