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六举措”做好2022年度用水计划编制工作
时间:2021-12-20 来源: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计划用水是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约束用水行为的重要手段,已逐步成为实现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加强淄博市计划(定额)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强化用水单位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淄博市“六举措”做好2022年度用水计划编制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共发力。按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取水许可和公共管网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市水利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对有效期内取水许可证进行全面梳理,将用水计划严格控制在取水许可批准的水量范围之内,确保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实施率达100%。

二是上下联动齐推进。淄博市对计划用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自备地下水许可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自备地表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公共管网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计划编制及调整,其他用水户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市区联动共同推进计划用水管理。

三是计划定额双驱动。突破计划用水编制方法的“瓶颈”,强化定额在计划用水管理全过程的应用。具有定额的,优先适用市、省、国家用水定额,无定额的适用计划管理。将水平衡测试评定的用水效率作为用水计划编制的主要参考依据,接轨定额,发挥定额的先进性应用,确保计划编制科学性、准确性。

四是从严从实夯基础。对取用水户的水源、水量与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和水资源税系统逐家核实,确保取用水户用水计划水源全面、水量准确。

五是奖惩分明求实效。首次提出对获得节水型载体荣誉称号的取用水户,编制计划时给予上浮3%的优惠幅度,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的用水户,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对于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水平未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用水技术、工艺、产品或设备的,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而不利用的,用水计划予以下调。

六是优化服务提效率。按照“一号改革”要求,秉承“三个服务”理念,与用水户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加强计划编制的多沟通、计划执行的强监管、超计划的预提醒、调整计划的优服务,确保用水计划指核定科学准确,保障取用水户合理用水需求。

下一步,淄博市以计划用水作为水资源管理的末梢,建立起微观层面对用水户的需求、过程、管理的刚性约束,加强对用水户的过程管理,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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