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资源形势严峻 节水刻不容缓
滨州市地处沿海和诸河下游,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65立方米,不足全国1/8,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全市平均降水量575.4毫米,平均蒸发量1213.5毫米,蒸发量为降雨量的2.1倍。因濒临渤海,55%以上的区域(集中在黄河以北地区)地下水矿化度高(矿化度2克/升以上)不宜使用,资源性缺水严重。降雨形成的有效地表径流少,可利用雨水、地表水、地下水极其有限,有“十年九旱”“春旱夏涝晚秋又旱”之说。所以,深刻认清当前水资源严峻形势,审时度势转变发展思路,统筹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富强滨州”夯实水资源支撑保障已属当务之急。
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有多少汤泡多少馍”,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坚持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必须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走好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节水行动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多举措助推节水增效 节水实践创新获突破
近年来,滨州市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在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滨州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一是节水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强化经济社会用水取水全过程管控。加强城镇节水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管控。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市范围内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面积240.58万亩。
二是节水管理能力不断加强。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用水管理,为全面推进节水工作提供支撑。健全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与监管,完善取水许可台账。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完成水资源费改税改革,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落实。配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水资源监控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三是节水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25。对高耗水行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工业园区加大中水回用和循环用水力度。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大污水处理力度,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不断加大,年集雨工程集水量不断增加,投资建设总规模10万吨/日海水淡化工程。
四是节水实践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节水型发展模式,阳信节水灌溉模式被省水利厅、财政厅列入省级水利技术推广项目。节水技术从着眼于“节约”转向系统性资源循环再利用,由单一设施、单一技术使用向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开展污水深度处理,将再生水、收集雨水等用于生产及生态环境改善。海水直接利用规模持续扩大。
打造全社会节水典范 推动节约用水向纵深发展
饮水思源,节水先行。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滨州市水利局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节水进社区”“节水进企业”“节水进校园”“节水进科技馆”等等。组织中小学生到节水教育基地,参观节水文化馆,参观水厂,让大家深刻领悟到每一滴水的来之不易,增强了大家的节水意识和责任意识。
爱水、惜水、节水,通过科普宣传活动,让更多公众了解到了水资源的重要性、中国水资源现状以及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意义,有助于进一步传播科学用水的知识,培养节约用水的意识和习惯,增强公众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目前,滨州完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建设,累计推进6个县(市、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动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和节水教育基地载体建设,带动和引领全市各行业节水工作。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尤为重要。对此,滨州市着力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突出水利工程调蓄作用,启动“水亿方”鲁北水库规划,将填补滨州市亿方级平原水库空白,同时,年底前完成16座小型水库建设,全面提升滨州市水资源调蓄能力。此外,积极推进多元供水保障工程。积极对接南水北调工程二期建设,加快实施污水深处理、海水淡化、地下咸水淡化等工程,提高再生水、中水、海水淡化、地下水利用率。
节水增效能,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推广合同节水等新模式,深入开展节水宣传,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下一步,滨州市还将对节水标杆单位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优先保证节水标杆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需求,优先支持节水标杆单位申报省级及以上水效领跑者、省级及以上节水标杆。各级有关部门将把建设节水载体、培育节水标杆纳入 “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打造全社会节水典范样板;并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发展壮大节水服务产业,推行水务经理制度等新型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用水单位节水管理水平,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