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威海市成功获得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并分别于2009年、2013年、2017年顺利通过三次复查,将于今年6月底前迎来第四次复查。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同时,成立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制定《威海市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近年来,我市认真对照标准,从政策制度、管理体系、载体创建、工程改造等多方联动,实现了城市节水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用水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制度引领,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明晰了各部门节水职责,对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水量平衡测试、非常规水利用、节水违法行为处罚、节约用水奖励等作出创新性规定。组织编制了《威海市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对未来30年的水安全和节水护水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科学规划。
二是夯实节水基础,健全节水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和节水统计报表制度。将年用水量50万方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不含供水企业)11家,全部纳入国家、省、市三级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完善威海市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及节水数据台账,督促相关企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健全市县两级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科学分解下达各区市。根据用水定额、前三年用水量等严格核定用水计划,2020年自备水源及市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大户计划下达率100%。
三是实施节水改造,推进节水载体建设。以河道流域治理为契机,融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新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审查内容。目前,累计完成海绵城市建设50.7平方公里。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节水型器具市场普查及推广力度,清退市场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器具,同时在威海市新改扩建项目中全部使用节水型器具,对原有民用建筑不符合标准的分批更换,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制定《威海市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实施方案》及相关评分标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细化评选办法。目前共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91家,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39家。
四是强化工程建设,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加强中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利用,形成以热电企业等工业用水大户回用为主、城市杂用为辅、兼顾城市生态补水的再生水利用格局,市区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7%。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目前规划的雨洪资源项目共有11项,规划总投资90亿元,新增和恢复兴利库容3.1亿立方米。目前,已建成7项、在建3项、尚在规划论证阶段的1项。初步形成丰枯可调、余缺互补的水资源调配体系。在热电、核电等用水大户和远洋渔船、海岛开展海水淡化,已形成海水淡化能力1.2万吨/日,在建项目产能10 万吨/日,每年利用海水直流冷却替代淡水3000万方以上。
五是弘扬节水理念,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宣传栏、电子屏、门户网站、节水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等形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节水宣传。经常性组织开展节水“金点子”、节水知识竞赛等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征集推广节水创意,普及节水知识,营造出良好的节水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