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让污水“再生” 探索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模式
时间:2024-08-01

滨州市地处渤海之滨、黄河之洲,多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65m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8,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作为黄河下游重要节点城市,滨州市认真践行节水优先方针,按照“严控黄河水、用足长江水、用好当地水、用活非常规水”的思路,将再生水开发利用作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的突破口,全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4年7月成功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统筹谋划,下好顶层设计“一盘棋”

一是注重高位推动。印发《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再生水利用列入市政府改革“破零”事项。市城乡水务局成立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再生水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完成《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科学谋划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布局。推动出台《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再生水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进行规范监管。

三是强化刚性约束。明确各县(市、区)非常规水利用年度最低目标,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在规划或项目水资源论证时,对不按要求配置非常规水的一律不予审批,要求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2家企业使用再生水。

靶向发力,抓好综合利用“组合拳”

一是完善产输设施。推进再生水厂建设,目前阳信新城等5座再生水厂投入运行,年生产能力达到4400万m³,沾化城北工业园等4座再生水厂正在推进建设。采取厂网一体化或企业自筹建设等方式,配套再生水管网76公里。

二是拓展配置领域。聚焦区域重点行业,积极推动再生水用于工业企业、市政杂用等领域,构建再生水“一水多用”利用格局。目前,大唐、滨化等57家企业已使用再生水,市城区、滨城、无棣等县市区已将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2023年,全市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突破1亿m³,较2020年增加1285万m³,工业企业利用再生水3000余万m³,同比增长52%。

三是规范生态补水。依据河道断面、水深情况、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等,制定再生水生态补水实施方案,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得到进一步规范。

强化支撑,打好要素保障“主动仗”

一是抓好激励引导。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强化政府引导,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引导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建立合作关系,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推进格局。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巩固“‘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采取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宣传180余次,提高社会各界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再生水利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闫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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