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节水优先 打造县域节水型社会“高青模式”
淄博市高青县委书记 刘学圣
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既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要求,也是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高青县地处鲁中腹地,境内均为平原,总面积831平方公里,人口36.8万,辖2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主要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北支新河等 14 条河流,大芦湖水库等地表水体。
由于自然、气候等原因,高青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匀,人均水资源量仅有578立方米,是全国人均占有量(2200立方米)的1/4 ,是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地区。多年来,高青县一直高度重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治水原则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组织保障,构建节水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水利局、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十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节水事业,全面构建“政府领导、水利牵头、相关单位协助、社会参与”工作格局,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高效完成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二是注重规划引领。立足高青县情、水情,高起点、高标准谋划节水工作,科学编制出台《高青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高青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划文件,为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真正实现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成功入选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聚焦关键领域,筑牢节水屏障。一是抓好工业节水。以节水型企业创建为抓手,引导高耗水工业用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鼓励企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14家、市级节水型企业12家。二是抓好农业节水。作为农业大县,农业一直是高青的用水大户,农业节水潜力巨大。为此,2020年高青县实施了引黄灌区节水工程,通过骨干河道、末级渠系、田间工程三级工程建设,使节水能力提高20%,实现全县灌溉用水的“系统调度、统筹利用、精准输配”,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三是抓好生活节水。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县域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生活节水器具的安装使用,新建公共建筑及小区必须采用节水器具。
坚持多措并举,提升节水质效。一是管理法治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水资源论证管理规范性文件。2021年完成5家水资源论证登记、1家水资源论证报告。全县新建、改建、扩建非农业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率和自备井办证率均达到100%。258家非居民用水户全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计划用水覆盖率达100%。对7家(次)单位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税,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资源费(税)征收率达100%。二是应用数字化。为工业企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132套,均为远程计量。县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一级表配备率达到100%。建设“智慧水务管理信息平台”,在骨干河道设立35处监测站、安装200处视频监控设备,实现灌区远程监控、水位水量遥测、节水定量、水闸自动提升等多功能“云管理”。三是污水资源化。加大污水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建立再生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除作为河道生态用水外,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降尘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注重一体推进,凝聚节水合力。一是不断夯实基础保障。积极引导居民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全县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二是全面抓好典型示范。严格按照“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创建活动,累计建成各类节水载体92处。三是持续营造节水氛围。紧扣“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新旧媒体相融”等形式,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进小区、进企业等活动,制作发放各类节水宣传单、纪念品,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内容,进一步营造节水型社会,打造“人人响应、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节水资金投入。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设立节水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技术改造、节水器具推广示范以及水资源管理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