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印发要点 2021年宁夏节水工作这么干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明办、团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节约用水办公室等11部门印发了2021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聚焦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2021年全国节约用水工作部署,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出4类18项措施,推动建设节水先行示范区。
一是制订宁夏以水定需管控实施方案。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把水资源利用上限,严控水资源消耗强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二是深化用水权改革。出台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化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水权分配、水市场培育、水资源税改革,综合运用机制创新、价格改革、财政奖补、政策激励等举措,控制水资源增量,盘活水资源存量。
三是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擘画宁夏“十四五”节水“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征集设立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库,明确各行业节水“责任田”,合力推动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四是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宁夏建设“先行区”战略目标,锚定“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制定印发《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推动节水高水平“先行”与“示范”。
五是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压减水稻种植面积。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推广农业节水控水、因水施种模式,发展节水型高附加值种养业,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以农业节水支撑高质量发展。
六是推进工业节水增效。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统筹废水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引领工业园区加快“近零排放”。
七是推进城镇节水普及。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节水标准,加快材质落后、接近使用年限的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积极推行合同节水。2021年,全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
八是推进节水减排开源。启动实施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回用设施建设,推广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技术,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利用的企业,不予批准新增新鲜水取水许可。
九是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组织开展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配合水利部开展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等活动。
十是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分级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力争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60%,地市级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0%。
十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严格用水定额“一票否决”,组织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达标建设,力争自治区本级机关、90%的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十二是持续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落实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部署,开展2021年节水型高校达标建设验收,力争节水型高校累计达到40%。
十三是持续推进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充分发挥节水机关标杆示范作用,开展区、市、县三级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四是持续推进节约用水教育。抓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举办“节水大讲堂”“节水知识竞赛”“节水短视频大赛”等活动。办好第五届中阿博览会水资源论坛—再生水技术与节水产品展。
十五是健全节约用水制度。修订节约用水奖惩办法,制订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启动修订《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
十六是严格节约用水监管。严格用水定额应用,从严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开展节水监督检查。严格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统一开发建设“互联网+节水”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动节约用水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
十七是加大节约用水考核。逐级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加大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指标考核权重。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市、县(区)政绩考核。实行用水节奖超罚,对水资源超载地区实行新增取水许可“限批”。
十八是加强节约用水领导。自觉践行中央新时代治水思路,从讲政治高度做好节水各项工作,履行好管水、治水、节水、兴水责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面推进节约用水高质量发展中体现初心使命,落实好2021年宁夏节水行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