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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印发

时间:2024-09-06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推动节水社会化进程,8月30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近年国家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及节水常见的应用场景,分别对节水技术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三类项目按照不同单价标准进行扶持。一是对年节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按照9元/立方米的单价标准给予扶持。二是污水资源化年利用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项目,其中,用于工业直流冷却的项目,按照1.5元/立方米的单价标准给予扶持;用于其他工业生产或城乡公共设施的项目,按照3元/立方米的单价标准给予扶持;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的项目,按照0.1元/立方米的单价标准给予扶持。三是年利用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项目,按照15元/立方米的单价标准给予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与节水相关的投资)的50%。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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