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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部署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时间:2024-08-06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力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作用,按照水利部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部署,近日,吉林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该项工作计划于3年内完成,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0月)任务是启动调查和制定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器具台账。第二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10月)任务是实施普及更新工作。全面提升用水器具2级以上水效标准使用率。对存量用水器具,结合实际确定改造和更新计划。对不符合节水器具水效标准规定但具备改造条件的用水器具,优先采用加装水嘴起泡器、更换便器冲洗阀、合理控制供水压力等低成本手段进行改造,确保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要及时更新。第三阶段(2026年10月—2027年10月)任务是巩固提升。通过实施用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计划,力争将省内公共机构用水器具2级以上水效标准使用率提升到100%。

按照工作部署总体要求,各公共机构要推广先进技术,统筹开展节水设施建设,大规模绿化用水应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和空调冷凝水等,积极使用智能水表、自动化用水终端、智慧节水平台等新技术;要强化节水管理,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将节水器具全面普及作为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的必备条件,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要加强节水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形成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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