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宣传贯彻《节约用水条例》
今年2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宣传贯彻《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兴起学习宣传热潮。
会议学习重站位。《条例》出台以来,广西第一时间将《条例》学习纳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2024年自治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工作会议、广西节约用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等会议中,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和专题讨论研究。
网络答题强意识。3月至4月,广西以水利部普法办公室举办的《节约用水条例》网络答题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自治区、市、县三级水利系统职工参与答题,同时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7个节约用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答题活动提升行业部门法治管理意识。
氛围营造增效能。通过“千城地标亮节水”活动,广西10余个市在“世界水日”同步点亮城市标志性建筑,宣传“世界水日”主题。自治区水利厅、各市县水利局利用电子屏长期播出《条例》相关内容,营造出《条例》宣贯的浓厚氛围。
工作方案抓落实。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起草《广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方案以《条例》内容为基本遵循,结合广西实际,明确了中长期需要实施的三十二项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节水管理,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
宣传活动系群众。“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在邕江亭子码头举办了盛大的主题活动,设立专栏专区向市民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各市县同步将《条例》宣贯纳入年度“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及节水宣传“五进”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广西将持续做好《条例》宣贯活动,将《条例》解读纳入2024年广西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培训班的课程内容,组织自治区节水管理工作骨干集中学习研讨,同步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