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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这样干!

时间:2021-04-20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日前,浙江省水利厅印发《2021年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推进浙江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促进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格水资源管理  强化刚性约束

构建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建立“十四五”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继续推进跨行政区江河水量分配,指导温州市完成飞云江流域水量分配、有关各市将钱塘江、瓯江流域水量分配指标落实到县。确定省、市、县三级地下水水量、水位管控指标,明确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

推进八大水系生态流量管理。加强钱塘江、瓯江等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指导编制飞云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制订全省主要江河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名录,研究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切实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水利部要求,重点围绕农村供水工程、农业灌区、规模化养殖场等未经批准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2021年 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提升取用水管理水平。贯彻“四定”理念,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高耗水产业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开展质量评价和通报工作。开展2020年度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严格落实禁限批措施。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完成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

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用水统计填报管理,严格数据质量审核,提高数据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控体系,做好农业灌溉用水分类统计。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和管理年报。

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做好2020年度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工作。实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调整,配合完成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订。

大力实施节水行动  营造节水风尚

完善节水工作机制。健全节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开展节水行动实施情况专项督导,建立进度通报制度,推进节水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完成节约用水管理年报编制,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

印发实施节水规划。编制印发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协同编制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制定节水行动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工作。组织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申报,指导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推进县域节水达标。配合水利部完成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全省95%以上县(市、区)完成达标任务。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标准调研,推动县域达标建设提档升级。

开展节水标杆建设。推动节水型高校创建,深化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发挥水利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实施节水标杆引领行动,全省创建50个节水标杆酒店、50个节水标杆校园、100个节水标杆小区和150个节水标杆企业。组织做好全国水效领跑者创建和申报工作。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开展主要用水行业现状调查,编制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修订“十四五”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化工等行业主要产品定额进行分析评价,制定动态修订计划。开展用水定额使用情况调查,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完善节水评价机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研究制订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指导文件,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点、技术要求、审查标准和工作机制。加强节水评价台账管理,组织开展节水评价成果抽查,从严叫停审查不通过项目。

开展节水文化建设。开展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和日常节水深度宣传,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和参与力度。加强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系列报道节水重点业务工作推进情况。推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长效运行,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强化督查考核  提升工作实效

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完成2020年度和“十三五”期末省对设区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定2021年度省对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方案,优化考核组织方式和指标设置,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到实处。

开展年度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组织开展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节水型单位创建、水资源费免征合规性及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强化节水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和淳安等26县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党委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落实。

深化重点改革  创新政策机制

推进水资源数字化改革。推进水资源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建成节水行动数字化综合应用,研究建立管网内用水信息登记制度,组织开展流域(区域)水资源多目标综合调度试点工作。实施水资源监控扩能提升行动,促进取水计量规范化、提升在线监测覆盖率,构建“三生”用水综合监控体系。

建立水资源综合评价制度。建立浙江省水资源承载力综合评价制度,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情况,研究提出水资源承载力综合指数和专项指数,公布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综合评价结果。

完善节水激励体系。印发《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减征办法》。制订节水奖励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完善奖励政策,推动形成覆盖全省、层级明确、落实有力的节水激励体系。

创新发展市场机制。加强培育发展水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总结合同节水管理试点成功经验,提供推介可行路径和操作模式,在高校、医院等重点用水领域积极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打造一批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促进节水服务市场发展。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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