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文推进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工作
时间:2023-12-14
来源:海南省水务厅
12月11日,海南省水务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树立工业节水标杆示范,推动工业节水增效,加强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
《通知》鼓励包括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企业申报节水标杆企业,要求各市县精心组织本地区符合省级节水标杆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把握节水标杆企业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确保推荐单位信息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海南省节水标杆企业需要符合相关行业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海南省实际的节水标杆评分标准要求。企业提交《节水标杆申请报告》,按照企业申请、市县初审、省级复核、发布公告的程序开展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
下一步,海南省将加快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创建省级节水标杆,并加大节水标杆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推介会、官媒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节水标杆企业的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发挥节水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