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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个部门协同推进2023年节约用水工作

时间:2023-04-2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23年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聚焦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和2023年全国节约用水工作部署,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区,提出4类16项重点任务,明确到水利、文明办、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团委、妇联等20个责任部门。

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

出台宁夏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实施方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宁夏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落实方案,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深度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全过程节水控水,深入开展县区、灌区、园区、企业、高校、机关节水达标建设,自治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3%、2%。

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编制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雨水集蓄利用实施方案,推进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开展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利用合同节水示范,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力争达到1亿立方米。

推动数字节水技术综合示范。编制宁夏数字节水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争创全国区域“数字节水”综合示范,开发覆盖各行业用水,融合成果展示、数据分析、业务应用、智能决策等功能的宁夏数字节水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节水科学化与精准化。

健全完善节水支持政策

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制定宁夏“四水四定”实施方案,推动全面落实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关键用水指标管控,严把水资源利用上限,严控水资源消耗强度。

持续巩固深化用水权改革。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强化用水权确权成果应用,严禁超用水权确权指标审批取水许可和用水权交易。开展再生水交易试点,探索达标稳定量再生水置换新鲜水进行交易。

健全节水制度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法规规章制度,发布《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导则》地方标准。研究合同节水支持政策,制订“节水贷”政策措施,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全覆盖。开展机关、学校、宾馆和火电、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对标达标、超定额用水核查行动,推动超定额用水单位限期整改。

全面推进深度节水控水

推进农业节水领跑。严控农业用水总量和灌溉面积增长,严控高耗水作物种植规模。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升级改造,深入推进现代化灌区试点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农业“三个百万亩”工程,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2以上。

推进工业节水增效。实施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推进废污水“近零排放”。力争建成2家节水型工业园区,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

推进城镇节水普及。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等单位节水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达到90%,节水型高校达到50%。

推进区域节水开源。加快建设再生利用配套基础设施,推动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就地收集处理回用,在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农村地区开展雨水集蓄利用示范。自治区再生水利用率城市35%、县城25%。

加强节水行动支撑保障

强化节约用水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节水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自治区节约用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各市、县(区)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节约用水行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

强化节约用水考核监督。将节约用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节约用水考核结果与效能目标考核、节约用水奖补、水资源税收入分配紧紧挂钩。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强化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构建节水“大宣教”工作格局,举办节水知识大赛,开展“ 你我同行”宁夏联合行动、“节约用水 让家更美”千家社区万家小区节水家庭评选活动,培育节水文明理念。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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