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完成2023年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
时间:2023-04-25
来源: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节水处、水保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复核工作组,周密安排组织,圆满完成了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工作。
4月10日至14日,太湖局工作组先后赴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丽水市龙泉市和松阳县,现场复核了4个灌区、6个公共机构和6家企业等3类行业用水户的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等情况,以及3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节水评价登记台账、节水载体创建、水资源费(税)征缴等情况。现场复核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分别在三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听取浙江省和各县(市、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情况介绍,反馈资料复核及现场复核情况,并对进一步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及巩固提升创建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下阶段,太湖局工作组将在完成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报告,进一步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