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深入实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2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强化履职担当,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相关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持续跟踪督促流域相关省份“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全力推进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确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量、水位)指标。指导跨地市江河流量水量分配,组织流域片内各省(区、市)提出分配名录,完成方案编制,开展水量分配工作。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分区管控研究工作,探索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成湖南、西藏省级用水定额“第三轮”滚动评估,开展江西省稀土重点行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发布前评估审核,指导省级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编制。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分(扣分)表,细化、统一评审标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积极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实现委管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全覆盖,督促指导江西等6省(区、市)落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监管。深入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推动全委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审查不断走向规范和深入。高质量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长江流域江西等6省80个备案县(区)中63个通过长江委复核并纳入水利部第五批达标县(区)公告名单,江西等6省份县域节水型社会总体达标率达到32.5%。督促指导灌区节水管理,完成相关调研与检查评估工作。
加强节水监督管理考核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管,批复取水工程年度取水计划,建立委管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台账。将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配合完成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深入开展取水许可双随机抽查,扎实做好水资源、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监督检查。高位推动重点区域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试点,推动云南、湖北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纳入省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稳步推进节水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圆满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配合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编制2022年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行动生态补水计划提交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022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相机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10.25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生态补水任务。引江补汉工程可研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引江补汉工程先期开工项目初步设计获水利部批复并正式开工建设,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加大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创新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印发《加快推进长江流域取水口取水在线监测计量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梳理形成全流域需实现取水计量在线监测项目名录,向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尚未接入项目清单。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积极参与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相关工作,编写南水北调工程水权有关问题调研材料,参加南水北调工程水权管理研讨会,编写全国水权交易系统部署应用调研材料。在取水许可审批实践中,尝试采用水权交易来解决指标性缺水问题。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节水意识
加强国情水情和日常节水宣传教育,将节水宣传教育纳入长江委年度长江委宣传工作要点,制作发布《今天,你节水了吗》科普动画视频,组织制作“长江水宝”节水护水宣传表情包,联合设计制作“汉水1906”水塔瓶瓶装饮用水(长江水宝版),组织开展“做节水先锋,护碧水长清”志愿服务,联合相关单位探索节水教育社会化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节水主题宣传教育,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节水“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重点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化水平。长江委2项活动获评2022年“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优秀活动;长江委荣获《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下一步,长江委将按照水利部部署,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持续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再上新台阶,助力国家节水行动在长江流域全面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