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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部署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

时间:2022-11-09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省经信厅联合发文,就全省加快创建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的有关要求以及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任务作出了部署。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创建节水型企业是《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明确的重要任务,列入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第二批湖北省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录》,也是省内各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根据2022年度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钢铁、火电、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要达到100%,湖北省上述名单内高耗水行业企业要在2022年底前采用分级创建模式,建成节水型企业。 

二是坚持用水定额标准。《湖北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火力发电、钢铁、造纸、石油炼制和水泥)》(编号依次为DB42/T1921.1-2022、1921.2-2022、1921.3-2022、1921.4-2022和1921.5-2022)已于2022年8月31日以湖北省地方标准发布,从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5个工业行业46项用水定额值,主要集中在高耗水行业,各地要加强《湖北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火力发电、钢铁、造纸、石油炼制和水泥)》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用水定额宣传培训,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工业用水定额的强制性约束作用。组织企业及时全面掌握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依规执行用水定额,开展节水对标,以用水定额为标准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支持企业加强节水技术设备研究和应用,实施节水示范技改项目,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三是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在认真学习宣传《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工业领域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依据节水型企业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节水型企业创建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出合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对已创建的节水型企业典型经验、技术方法多多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开展节水对标,为节水型企业创建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节水型企业创建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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