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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联合地方出台《推进太湖流域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2-04-08 来源: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近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联合江苏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出台《推进太湖流域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太湖流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支撑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成果。 

太湖流域地处南方丰水地区,降水较为丰沛,水污染严重,长期以来节水水平与国内缺水地区和发达国家之间有明显差距。开展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是太湖流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促进流域节水减排、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推动流域工业、农业、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深度节水控水,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程度和利用水平,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激发全民节水责任意识,积极探索太湖流域作为南方丰水、水污染严重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路径和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系统推进、多方协调,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提标升级、示范引领,强化宣传、凝聚合力”的原则,着眼流域整体,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地区为重点,从总体要求、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建设高质节水载体、强化节水科技创新、激发市场节水活力、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的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旨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指导高标准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流域节水减排控污取得更大成效。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太湖流域节水政策、法规、标准、机制基本健全,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并拟定了相关指标。到2035年,太湖流域节水政策、法规、标准、机制健全,形成先进的节水技术支撑体系,节水产业规模化发展,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为起草编制好《指导意见》,太湖局成立专题编制组,先后多次赴沪苏浙多地,特别是深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地区开展专题调研,与沪苏浙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了解重点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太湖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集体研究,两次正式征求联合印发单位机构的意见建议,采取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反复沟通协调,充分吸收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力求有效指导太湖流域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 

下一步,太湖局将与流域省市共同加强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加强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提炼、交流推广,促进各项建设任务有力有序实施、落地落实见效,全面提高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打造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标杆。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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