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完成新疆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
根据水利部要求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统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4月2日,黄委节约保护局会同黄委节约用水中心组成复核工作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备案的13个县级行政区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复核工作组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座谈交流了县域达标建设总体进展、节水资金投入使用、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等情况,探讨了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有关事项。随后复核组与本次备案的13个县区有关人员现场对接,就前期资料复核中存疑问题逐一进行核实。
在完成内业资料复核的基础上,复核工作组抽取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3个县级行政区进行现场复核,共计检查3个灌区、6家节水型企业、6个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6个居民小区,并与各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反馈复核情况。
新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亮点纷呈,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八钢公司在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的同时,强化节水管理,实行节水(能)约谈机制、部门用水总量承包机制及能源管理绩效考评机制,实现吨钢耗新水量逐年下降,2021年达到3.71m3/吨;白碱滩区金龙镇街道办事处依靠自身社区综合服务的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如沿街悬挂节水横幅、通过辖区广播宣传节水知识、在办事处大厅滚动播放节水宣传片、拍摄节水视频在公众号播放、邀请退休教师开设节水课堂等;博乐市博州中粮糖业近年来累计投入4053万元,共计实施了9大项节水改造措施,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9%以上,单位产品水耗仅为1.77m3/吨。
现场检查也发现,部分县区存在节水管理部门协作不足、计划用水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制度尚未落实、存在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等情况。黄委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