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部署启动江西等六省(区、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工作
时间:2022-03-28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近日,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向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等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印发通知,全面启动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工作。
2021年,长江流域江西等六省(区、市)80个县(区)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验收并报部备案。按照水利部复核工作要求,长江委及时组织开展了80个县(区)备案资料全面复核,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抽取17个县(区)开展现场复核。长江委周密制定现场复核工作计划,组建了以分管委领导担任组长的复核工作组,组建江西、湖南、重庆和湖北、四川、西藏两个工作小组,计划自3月28日起,集中利用3~4周时间,全面完成现场复核工作。
本次现场复核工作分为县(区)存疑问题核实、行业用水户现场抽查、县(区)复核结果反馈等三个环节。复核工作组将严格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现场逐项核实各县(区)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对资料复核阶段的存疑问题进行现场质询、核实、打分,填写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复核表。从各县(区)节水载体和用水户名单中,抽取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4类节水载体开展节水情况现场抽查,分类填写现场复核表。根据各县(区)现场复核情况,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复核结果。
下一步,长江委复核工作组将严格遵守各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组织开展现场复核工作,为助力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到2022年南方30%以上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目标要求,高质量推动长江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提升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