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节水行动进度通报制度
时间:2022-02-25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近日,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1至12月浙江省节水行动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向《浙江省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的23个省级有关单位和全省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了2021年全省节水行动实施情况。
1至12月,全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统领,以节水数字化改革为支撑,围绕节水行动“168”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行动,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市场机制,提升节水意识,工作总体进展有序,重点任务完成率达136%。2021年,全省用水总量166.4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6.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0.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6,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全面准确掌握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确保《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各项任务顺利推进,2021年浙江省研究建立了节水行动进度通报制度,以节水行动协调机构——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名义,每季度对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亮晒各部门牵头负责的年度任务进度形象,并对11个设区市的每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营造比学赶超实施氛围,加快全省节水行动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