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的要求,推动上海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于近日发布。
《实施方案》主要立足上海市过境水资源丰沛、地下管位资源缺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布局、城市供水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等特点,依据按需定供、按用定质、按质管控的原则,以鼓励就近试点示范为主要目标,推进上海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体制机制、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内容,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确定了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三大领域资源化利用重点任务,并强调健全政策标准、市场驱动、科技支撑体制机制,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三方面保障措施。
主要特点
一是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量持续提高;在城镇、工业、农业等领域推进10个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各郊区建成“一区一点”污水资源化利用特色亮点等具体目标。
二是明确上海市重点领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总体方向。在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方面,着力推动郊区实施污水厂达标尾水就近用于绿化浇洒、公园湿地、工业冷却等;在工业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方面,推进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企业间串联用水、梯级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方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方案研究,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渔业养殖尾水循环使用;在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方面,加强废水近零排放关键技术研究,力争建成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协调各部门及单位有序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再生水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