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下达2022年度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取用水计划
时间:2022-02-11
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近期,湖北省水利厅对160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下达了2022年度取(用)水计划。其中,省管取(用)水单位88家,计划用水总量40.40亿立方米;长江委管非蓄水工程取(用)水单位72家,计划用水总量73.14亿立方米。同时,各地和相关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完成所管辖范围内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计划下达及转发任务。
根据《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和使用城镇公共供水达到规定取用水量的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设施,对不同性质的用水分别分类计量;加强用水、节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用水记录台账,及时、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省、市(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重点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名录的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禁止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原始用水记录台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或者水平衡测试,改进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部门,开展用水统计分析。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制订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定额管理、规范监管和稳妥推进原则,细化实化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条例》要求,全面加强计划用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