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节水管理2021年十件大事
为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深入梳理总结节水工作重要成果,评出2021年度节水管理十件大事。
第一,一项督办——提前超额完成2021年度珠江委唯一一项水利部重点督办事项“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户监控预警核查通报机制并实施”,督办成果通过部长审核。
第二,一个机制——创新联合监管机制,与广东省水利厅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监管通道,避免多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复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第三,一个平台——建立珠江委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形成国控平台与广东省控平台相互补充、相互校核的双序列数据在线监控模式,强化精细化管理。
第四,一项制度——印发《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逐步实现从流域管理向流域、省、市三级管理层层推进,推动节水监管向治本抓常拓展。
第五,一个标杆——珠江委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发布的“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推进开发公司、右江水利公司建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
第六,一个试点——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地区非常规水源调查及配置试点研究,以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试点,积极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
第七,一个体系——研究建立统一分类、分区、分级的珠江流域用水定额体系总体框架,形成《珠江流域用水定额体系总体框架》《珠江流域用水定额体系(工业部分)》,推动解决流域相邻省(自治区)定额差异大导致管理矛盾等问题。
第八,一项复核——严格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推动流域“十三五”建成141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从严复核叫停10个,流域建设达标率29%,超额完成“十三五”20%目标,云南、贵州提前达到2022年目标。
第九,一个示范——遴选大湾区3个节水企业为示范典型,邀请 、澳门海事及水务局、长江委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开展多层级、多行业、跨港澳现场参观暨节水示范交流,央媒、地方媒体、港澳媒体等近30家媒体作报道。
第十,一项行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水评价、定额评估管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等33项重点任务,积极推广自研发的计量设施快速校准技术,应用于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