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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正式施行

时间:2022-01-05 来源: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省首部省级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方针的实际行动,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和水资源浪费现象的重要举措,必将为推进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供重要制度支撑,为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条例》是湖北省首部省级层面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共六章四十条,明确了“节水优先、统筹规划、总量控制、高效利用”的节水工作原则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形成节约用水合力、建立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多行业节水、提升社会节水意识和强化节水保障机制等主要内容。

下阶段,湖北省水利厅将按照《条例》规定,强化行业管理和依法监管,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节约用水监管,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促进提高用水效率,加强节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引导形成全社会节水护水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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