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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七部门联合公布2021年度 “浙江省节水标杆单位”

时间:2022-01-04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近日,浙江省水利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和省节水办七部门联合公布命名了2021年度“浙江省节水标杆单位”,共计469家,其中,酒店60家,学校80所,小区150个,企业179家。 

2021年,浙江省水利厅等12部门制定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启动2021年度节水标杆单位遴选工作。此项工作同时纳入2021年全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市县。为优化申报推荐流程,提高遴选工作效率,浙江省水利厅结合数字化改革,开发节水标杆遴选系统,通过“浙水安澜”平台中的“节水行动”应用模块完成申报和评审工作,并结合省级核定、现场核查确定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 

浙江省节水标杆引领行动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六大工程”之一,目标是在已命名为“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浙江省节水型单位”“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浙江省绿色旅游饭店”中,遴选出一批业内有代表性、用水管理基础好、装备技术先进、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工作有特色的标杆单位,引领全社会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自2020年全面启动浙江省节水标杆引领行动以来,累计命名节水标杆单位633家,“浙江省节水标杆单位”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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