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我国城镇污水排放量约750亿立方米,但再生水利用量不足100亿立方米,利用潜力巨大。
意见指出,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分区提标改造和精准治污,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意见部署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提出从健全法规标准、构建政策体系、健全价格机制、完善财金政策、强化科技支撑等五方面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