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强化节水考核工作
时间:2021-10-09
来源: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近日,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2021年度考核项目清单及目标要求>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度考核“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项目评分细则的通知》,提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达标年度目标要求,强化有关节水考核内容。
各市(州)年度实际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4项指标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纳入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年度考核项目清单及目标要求。2021年,考核项目清单及目标要求中有关节水考核内容进一步增强,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宣传、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也纳入其中。
2021年9月2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用水总量、强度等主要指标纳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年度节水目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下一步,湖北省水利厅将认真落实《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省委考核办要求,组织好2021年度节水考核工作,健全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节水考核力度,全面加强节水工作,推进湖北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