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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联合省司法厅赴渭南开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时间:2021-09-15 来源: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9月7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宇涛一行9人赴渭南市开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查看了临渭区葡萄产业园葡萄种植过程中节水设施的利用和节水效益、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水回用设备的运行和节水成果、东雷二期抽黄工程管理中心节水机关创建工作和成效,并召开了《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水务局做了全面的工作汇报,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司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行业节水工作进行交流讨论,并对《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杨武民介绍,渭南是农业大市,抓住了农业节水,就抓住了节水工作的牛鼻子。全市要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全面推行工业节水和能耗结合的考核机制,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创建,注重中水、雨水和再生水的利用。要加强节水宣传,注重中小学生节水意识培养,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姚会芳、宇涛对渭南市节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认为座谈会提出的《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建议意见贴合工作实际,符合立法修订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对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能够深入贯彻执行“节水优先”方针。二是管理制度完善,市级层面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节约用水,机关节水和企业节水都有各自完善的节水制度和理念。三是管理趋于精细,在协调机制建立、节水评价制度落实、用水定额执行管理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中做到精确细致。四是节水成效突出,在现场观摩中,临渭区葡萄产业园、二黄机关节水成效显著,这些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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