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多措并举 太湖局助推流域片提前实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
近日,水利部正式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江苏、浙江、上海、福建4省(市)共44个县(区)被评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至此,太湖流域片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阶段性目标,建成县(区)数量和覆盖率均位于全国前列。
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到2020年,南方2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到2022年,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截至目前,江苏、浙江、上海、福建4省(市)累计已有128个县域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占比达到45.7%,其中江苏、浙江、上海已提前超额完成了2022年建设目标要求。
为全力推动江苏、浙江、上海、福建4省(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主动发力。一是从严把关、精准核查。抽调技术骨干成立工作组,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研学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资料,统一复核原则和赋分口径,逐县逐项完成初步复核和指标复核。与全国节水办和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存疑问题,确保复核标准统一无误。二是悉心指导,示范推动。工作组下沉至县(区)基层一线,克服疫情防控、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采取座谈交流、资料查阅、现场查勘、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高质高效完成复核工作。总结归纳节水型社会建设亮点做法和特色经验,凝练推广南方丰水地区不同水资源情势条件下节水型社会建设典型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三是深入调研,服务群众。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同步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精准把脉难点重点,指导提升建设质量。结合节水型载体现场复核,开展节约用水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宣传节约用水政策知识,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助推树立节水新风尚。四是党建引领,红色传承。提前谋划介入,主动靠前服务,以党建联学的形式主动对接地方,座谈交流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标准和典型案例。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赴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小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朱德红四军革命遗址等地接受红色教育,促进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进入新发展阶段,太湖局将持续推进流域片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方向性、战略性举措,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区为试点推动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