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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多部门联手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时间:2021-07-22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水利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水节函〔2021〕31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一是明确建设范围和总体目标。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范围为安徽省范围内省级以上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省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等工业企业齐聚区),重点加强高耗水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 

二是明确建设内容与评价指标。节水型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立健全节水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节水政策措施,推进企业间水串联利用、一水多用,加强再生水利用,提高园区内水重复利用率和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管理指标、技术指标和鼓励性3个方面,并细化为13个二级指标与评价内容及标准,形成了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明确了申报程序。开发区管委会对标自评,符合基本条件、自评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园区,按要求向当地市级有关部门申报;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初审,对初审通过的工业园区上报省水利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即联合发文公布为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动态管理,确保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取得实效,创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节水型工业园区。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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