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深入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区高标准节水型社会调研
为深入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做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区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编制工作,6—7月,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编制工作组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调研工作,相关省市水利(水务)等部门(单位)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调研。
太湖流域处于平原河网地区,水动力不足,入太湖污染物总量远超太湖水环境容量,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矛盾突出。为落实节水减排、节水治污,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激发全民节水责任意识,太湖局今年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太湖流域上游区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意见》编制工作,以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着力从节水全过程管理入手破解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
本次调研在4—5月已经开展的苏浙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的基础上,深入一线赴示范区和上游区镇江、湖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调研期间,工作组现场查看了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市银山小学、吴江经济开发区山湖花园小学等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学校,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废水零排放等节水技改情况和学校节水德育教育、节水教育基地、水文化水讲堂等节水教育情况。座谈会上,工作组与省市县各级节水工作人员结合指导意见初步框架,围绕节水工作机制、重点领域节水、节水载体建设、节水科技引领、节水市场创新、节水宣传教育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通过调研,工作组进一步摸清了示范区和上游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充分听取了省市县各级节水工作人员意见建议,为科学编制《指导意见》打下基础。下一步,太湖局将认真梳理研究调研成果,编制并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全力推进示范区和上游区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