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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节水办制订节水标杆高校标准

时间:2021-07-07 来源: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践行“节水优先”方针,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示范带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湖北省水利厅决定开展支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开展节水标杆高校创建。近日,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制订印发了《湖北省节水型标杆高校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为开展节水标杆高校创建提供了依据。 

该《标准》以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发布的《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制订。《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是采用100分(即节水管理评价、技术评价指标得分)+10分制(特色创新指标加分)。该《标准》采用70分(即节水管理评价、技术评价指标得分)+30分制(特色创新指标得分),通过调整分制结构,强化节水管理评价、技术评价指标,突出特色创新指标。 

该《标准》采用的节水管理评价、技术评价的部分指标,严于《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在特色创新部分,扩展指标内容,要求学校强化组织领导、建设投入、宣传发动等保障措施,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节水高校建设模式;广泛运用国际或国内先进节水技术,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开展产学研结合;根据校园节水规模及节水潜力分析节水效益,采用相应的合同节水等管理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校园整体用水节水改造;创新节水理念,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用水管理水平先进,具有较强示范性;建设节水集中展示区和参观路线图,面向其他高校和公共机构开展宣传和推广;利用学校自身优势或特点,在加强节水工作方面有独创性成绩。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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