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十四五”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
时间:2021-06-24
来源:江西省水利厅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字〔2014〕17号)关于节水型单位五年一复核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成果,有序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近期,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江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江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
节水型单位创建和复核是江西省节水领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重要措施,也是江西省节水型社会创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了江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的指导思想、实施目标和范围、组织实施、复核流程及保障措施。明确提出,到2025年,省级机关全部完成节水型单位复核,省属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
《工作方案》明确了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复核时间和复核流程,特别是针对机构改革以后,单位名称或单位地址存在变化的节水型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复核时间及复核流程。同时《工作方案》还明确了还没有创建节水型单位的公共机构,应严格按照创建流程,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
“十四五”期间,江西省将通过完成节水型单位复核,进一步巩固节水型单位建设成果,力争将省级公共机构打造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指标先进”的节水标杆单位,示范引导其他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