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福建省水利厅日前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要求全省水利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持“三全两好一配置”的工作理念和思路,即水资源“全满足、全支撑、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讲好节水故事,做好水指标文章,科学配置水资源,着力抓好“四件事”,即使抓规范、求突破、推示范、促改革,实现全省用水指标有节余,社会经济发展用水有保障,水资源刚性约束有体系,支撑保障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要点》主要围绕16项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重点整治取水审批、计量安装、水资源费征收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11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建立健全取用水管控机制。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等平台,建立超许可超计划取用水监管机制,定期通报各地存在的超许可超计划取用水问题,强化取用水管控。
三是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制定水资源监测标准,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取水单位全部计量,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和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实施在线监控。
四是组织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以年度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主要工作以及水利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建立发现问题、确认问题、整改问题、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县两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2020年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检查结果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测评以及水资源相关考核的评分依据。
五是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率达100%,加强对填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用水统计调查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按照“顾全大局、系统思维、典型引领、虚实结合”的原则,做好2020年水资源公报编制。
六是突出用水定额管理。组织修订《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用水定额体系。抓好定额应用,把用水定额作为判断是否充分节水的标尺,作为强化节水监管的重要手段,在取水许可、节水评价等工作方面严格使用用水定额,引导和约束市场节约用水,提高水效。重点检查宾馆、高校、钢铁等行业是否达到定额标准,并严格督促问题整改。
七是落实节水评价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节水评价登记台账管理,将审查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关键内容登记备查。
八是编制水资源配置规划。围绕水资源“全满足、全支撑、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逐县盘点水账的要求,各县(市、区)启动县域水平衡计算,全面摸清县域供水能力、用水需求、用水缺口,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各设区市启动编制或修订水资源战略配置规划,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
九是推进区域和流域水量分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逐级分解“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加快跨县流域水量分配,年底前完成16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跨县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批复。
十是落实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确定的16个重要流域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制定年度调度计划和保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管控措施,加强监测预警,保障河湖生态基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十一是加快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根据取水核实工程核查情况,提高计划用水管理的覆盖率,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同时协调住建部门,加强公共供水管网规模以上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管理,推动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
十二是在节水样板上推示范。根据《水利部关于支持福建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水利工作的意见》,加快推动厦门、平潭等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区建设,及时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打造全国典型样板。
十三是在节水载体建设推示范。各设区市要围绕公共机构节水、节水农业、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高校等载体建设,按照《福建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联合农业、工信、住建、教育等部门,积极打造一批省级样板。推动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开展新一批达标建设,组织实施技术评估和达标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和分类指导,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力度。
十四是在节水宣传教育推示范。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中小学(含幼儿)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研学直播、专家讲座、节水大使评选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活动,每个设区市评选5所节水宣传教育示范校。建设教育宣传基地。依托节水型公共机构、学校、企业等节水载体,每个设区市建设一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节水意识。
十五是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各设区市选取1—2个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作为试点,开展水资源论证制区域评估,推行取水许可承诺备案制。研究制订取水许可标准化管理方案,探索高效便民的取水监管模式。
十六是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7月底前完成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在此基础上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与审批系统连接,实现取水许可相关业务“一网通办”。新申请的取水户,停止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一律发放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