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完成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计划用水工作情况调研
时间:2021-05-24
来源: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2021年全国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有效减少超计划取用水现象,2021年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开展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计划用水工作情况调研。4月期间调研组对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水利厅以及四省部分地市水利(务)局进行信函和实地调研,收集研阅大量资料,目前已经完成调研报告编制工作。
调研发现四省水利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要求,出台《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地方性法规,对计划用水工作做了统一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计划用水工作,四省水利厅印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或《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目前,流域四省节水法规框架基本成型,节水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全面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支撑。
调研发现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对用水计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核定水量不规范,计划下达过于宽松;二是缺少科学统一的计划用水审核技术标准,各地审核标准差异较大;三是地方人员少、工作量大、信息化手段薄弱。通过调研,建议流域四省一是应该加快完善用水定额指标体系,鼓励地方出台市级用水定额;二是要强化计划用水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考核;三是应该建立各部门间联席机制,捋顺管理体制;四是加强计划用水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