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积极推动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试点工作
时间:2021-05-17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5月10日至13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赴云南省开展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节水优先落实情况调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节水纳入严重缺水地区的政绩考核”指示精神,推动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受水区政绩考核试点。
调研组一行现场考察了昆明市再生水利用总体情况、滇池水资源保护工作进展、安宁工业园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及玉溪市节水载体创建、海绵城市建设、水源地保护等相关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了解省级、地市级现行节约用水考核方式方法、发挥作用及存在问题,听取对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的意见和建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和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等6个市(州)水利(务)局等相关单位参会。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把节水纳入政绩考核是政治要求,也是云南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保障滇中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选择滇中引水工程受水区开展试点必要且合适。各方就推进试点工作的主要原则达成一致:统一思路,高位推动;充分协调,积极推进;落实资金,依托项目;科技引领,技术支撑。会议建议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尽快编制工作大纲和项目任务书,提出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技术路线、实施步骤。
下一步,按照长江委党组部署要求,长江委节约保护局将协调珠江水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组织长江科学院、长江设计院会同云南省有关技术单位做好技术支撑,提出试点总体方案,并建议地方政府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将试点工作落地实施。
珠江委节约保护处、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